天津科技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全国优秀教师代表致信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高校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促进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定于2023年10月-11月举办我校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立足培养青年教学骨干,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锤炼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激发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热情。坚持广泛参与、公平竞赛和择优选拔,推动高校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天津教育强市建设。 二、参赛组别及范围 (一)组别设置:思想政治课、工科、理科、文科四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报名参加我校本届竞赛的教师为纳入各高校教学岗位的任课教师,近三个学年持续从事教学工作,其中,参加思想政治课组竞赛的教师应为专任教师。 参照市级竞赛规定,参赛选手应为教育系统工会会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参加过同类竞赛且被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者不列入本届参赛对象。 三、竞赛内容和流程 我校本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展示和教学反思三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学设计20分,教学展示75分,教学反思5分。 (一)教学设计具体要求 教学设计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作出设想与安排。主要包括课程名称、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思想、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工具、教学安排、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 参赛选手自行确定参赛课程(不得少于2个学分)并准备教学大纲,主要包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主要参考教材(书)、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选手须向各承办单位提交参赛课程3个学时(分布于该课程的不同章节)的教学设计方案和与之对应的3个教学节段的辅助课件。评委结合选手现场教学展示情况,对教学设计进行打分。 (二)教学展示具体要求 1.比赛当天,选手在开始比赛前现场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以及本人参赛的1个教学节段,采取“无生上课”形式,课堂教学展示时间为20分钟。 2.教学展示内容应与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主要表现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 3.参赛选手用普通话(外国语除外)授课,结合实际需要,可根据需要携带模型、挂图等教具。要求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视听效果好。教学中须书写板书,评委根据板书质量和布局设计打分。 (三)教学反思具体要求 参赛选手结束教学展示环节后,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个方面入手,在45分钟内书写完成对参赛课程教学节段的教学反思材料(500字以内)。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等形式的辅助资料。 四、成绩和奖励 (一)成绩评定 评分采用百分制,分别统计教学设计、教学展示和教学反思三个环节的得分,合计得分为参赛选手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教学展示、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得分,由高至低排列参赛选手名次。 (二)奖项划分 本届竞赛设理科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工科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文科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思想政治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获奖教师以学校名义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各组别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将经过集中培训,进行市级竞赛校内选拔,择优推荐市级竞赛参赛人选。 五、时间安排与竞赛规则 (一)各单位要在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组织好基层竞赛和参加校级竞赛的推荐报名工作。 (二)本届竞赛各单位初选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并将参加校级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和参赛教案电子版统一发至校工会。各承办单位于11月15日前组织举办校级竞赛,按照校级奖励名额,将上述比赛结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于11月17日前报至校工会,邮箱: kdgh@tust.edu.cn。 (三)原则上要求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教师全员参与; 校级竞赛工科类基础名额30人,名额分配如下:机械工程学院4人、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4人、化工与材料学院4人、生物工程学院4人、人工智能学院4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4人、海洋与环境学院3人、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有获得上届市赛二等奖以上选手的学院额外增加一个名额; 校级竞赛文科类12人,名额分配如下:经济与管理学院5人、外国语学院3人、艺术设计学院2人、文法学院2人,有获得上届市赛二等奖以上选手的学院额外增加一个名额; 理科类和思想政治课由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竞赛要求自主安排比赛。 (四)竞赛场次、顺序由抽签决定,未在规定场次到达者视为弃权。 (五)竞赛活动的评分由评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打分(《评分表》见附件3),经评委会汇总核定后统一公布成绩。 六、竞赛组织 (一)本届竞赛由校工会、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共同举办。 (二)本届竞赛理科类竞赛由理学院承办。 (三)本届竞赛思想政治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 (四)本届竞赛工科类竞赛由化工与材料学院承办。 (五)本届竞赛文科类竞赛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 (六)各类别竞赛邀请评委数量建议为5-7人。 (七)参加校级竞赛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参加校级以上竞赛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 各单位和基层分会要对本届竞赛高度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充分做好动员和基本功培训工作,充分挖掘、重点培养,推动学院人才梯队建设,以本届竞赛为契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再上新水平。 1.津工通〔2023〕46号关于举办天津高校第十七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供参考) 3.天津科技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分表(教学展示环节) 天津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