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0
各工会分会: 按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选树活动的通知》(津工通〔2018〕77号)文件精神,在全校开展“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选树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全市将选树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20名,其中市教育系统将选树“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3名。我校工会拟向市教育工会推荐1名“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候选人。 符合条件的全校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
三、选树条件
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必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支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群众性职工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方面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引领性和实用性,并对推动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
2.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重要价值,总结的先进操作(工作)法在本行业、本地区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的专利或者技术创新成果达到全市或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掌握并积极传授高超技能或绝技绝活,动手操作能力超强,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项工作,获得国际、国内、市级重大技术奖项或荣誉奖励的;
4.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职工岗位创新创造、重点项目创新和“杀手锏”产品研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
四、选树程序
按照基层推荐——教代会执委会民主评议——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全校公示的程序,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全校教职工中选树出行业代表性强、技术技能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职工创新创业领军人物。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的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单位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于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之前将我校 “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版报校工会,邮箱:chenwei326@tust.edu.cn。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推荐范围。
联系人:陈伟
电 话:60600356
附件:我校 “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
校工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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