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困难救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各工会分会:

     关于 2019年度困难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的相关救助(补助)实施办法与相应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简介

1、市总工会大病救助资金

我校工会会员(在职教职工)因个实际支付医药费金额较大而造成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市总工会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申请工作详见附件1。

2、市教育工会救助实施办法

我校工会会员(在职教职工)因本人、配偶或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患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市教育工会相应分类救助,申请工作详见附件2

3、校工会年度生活困难补助

我校工会会员(在职教职工)因本人、配偶或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患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校工会年度生活困难补助,需要提交家庭困难情况介绍,并提交困难补助申请表,申请工作详见附件3

二、申请要求

1、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我校工会会员,可以同时申请市总工会大病救助资金、市教育工会困难救助;依据救助实施办法条款,市教育工会将配套市总工会大病救助资金进行相应救助资金核减(文件中有明确介绍)。

2、因不符合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工会的救助要求,但确实因家庭医疗支出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填写校工会年度困难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3),并附上一份困难情况介绍(无格式要求,简要介绍家庭困难情况即可)。

三、工作要求

各工会分会的在职教职工救助(补助)申请工作由各分会主席负责初审、校工会复审、上级工会最终审定批准。所需提供材料纸质版请于12月20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校工会,电子版发至changzhiyong@tust.edu.cn

联系方式:校工会 常志勇  60600352

                            

校工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工通〔2019〕16号)

附件2: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工会关于救助高校系统患大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3:校工会——2019年度天津科技大学工会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市总工会__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工通〔2019〕16号).docx
  • 附件2:市教育工会__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工会关于救助高校系统患大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 附件3:校工会__2019年度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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